江西省美术馆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青年艺术家办展扶持计划的通知
为落实我省文化强省战略,体现江西省美术馆公共文化艺术服务宗旨,关注、引导中青年艺术生态,激发中青年艺术家创作热情,展示优秀艺术家的美术创作成果,促进中青年艺术家为江西美术事业繁荣发展作出贡献。江西省美术馆将于2023年度开展中青年艺术家办展扶持计划,现将扶持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览组织
主办单位:江西省美术馆
二、展览时间地点
展览地点:江西省美术馆
展览时间:由江西省美术馆根据档期确定。
三、申报工作
(一)申报对象:江西省内艺术家、省外赣籍艺术家。
(二)基本条件:
符合申报对象要求的中青年艺术家,须年龄在60周岁以内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具有中国美协、中国书协会员资格;获美术、书法领域省级一等奖3次以上;具有一定艺术创作能力,为艺术传承与发展作出贡献。
(三)申报程序
申报人及单位须提前三个月向省美术馆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含《江西省美术馆关于中青年艺术家办展扶持计划申报表》、《艺术家个人信息表》,以及高清参展作品图片(单幅大于5M,图片命名为:作者、作品名、种类、尺寸、时间、馆藏/来源)、身份证正反面图片、相关作品证书图片、职称证书图片、会员资格或社会性职务证明图片一并压缩打包,命名为“申报人+办展扶持计划”,发送至邮箱:jxsmsgzlk201812@163.com。如果资料包较大,可通过百度网盘分享链接或寄送储存卡/U盘的方式进行提交。
四、评审工作
1.展览资格评审委员会根据申报项目数量和办展需求适时进行评审,并经江西省美术馆领导班子会研究同意后,将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2.申请人按展览申办条件提供完整策展方案与展品清单、展览项目资料和相关办展证明材料,按申办展览审批流程办理。
四、扶持工作
1.我馆为符合上述办展条件的艺术家免费提供1个展厅举办展览(全年不超过7场,期限一年),并免除相关展览服务费用(主要包含展宣制作与布置、安保、保洁、水电费等),展期为15天内(含布撤展)。
2.入选艺术家出版展览画册,统一由我馆提供设计印制服务并冠名省美术馆中青年扶持展名称,仅收取成本费用。
3.接受个展或联展(不超过5人)的形式申报扶持项目。
4.我馆将为展览项目在自有公众平台和网站进行免费宣传。
5.对捐赠作品颁发捐赠证书。同时,艺术家所捐作品可根据《江西省美术馆藏品征集工作管理办法》列入收藏计划,通过收藏审核程序的由江西省美术馆颁发收藏证书。
五、扶持艺术家须知
1.展览方案与作品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
2.办展艺术家须配合组织方提供相关申报材料,且真实有效。
3.展出作品须主要为中青年艺术家独作。参展作品应具有原创性,不涉及抄袭等侵犯任何他人的知识产权问题。展出作品数量须控制在80幅以内,且作品完成率须达到90%,不支持作品完成度低的展览项目。
4.免费办展艺术家须同意无偿向江西省美术馆至少捐赠代表性参展作品美术类四尺整张以上4件、书法类四尺整张以上6件(由江西省美术馆和艺术家具体商定)。
5.展览组织机构主办单位明确为江西省美术馆,若增加组织单位须经省美术馆同意。
6.展览海报不出现艺术家个人形象照,且组织方未发布展览预告之前,提名艺术家不能个人或授权其他媒体提前发布展览预告。
7.中青年艺术家扶持展需要专业策展团队,能够提供完整的展览方案,包含展陈方案、宣传方案、公教方案等,办展艺术家须积极配合馆方公共教育活动、宣传工作,且须服从省美术馆管理团队的工作安排。
8.办展艺术家及其艺术家团队人员须积极配合服从美术馆的管理规定。
联系方式:展览科 0791-86220327。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八一大道266号(八一广场西侧)。
江西省美术馆
2023年1月17日